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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这个说法,有点像一书对“无恙”
的解释:“上古之世,草居露宿。
恙,噬人虫也,善食人心,故俗相劳问者云无恙,非为病也。”
按此解释,“恙”
是一种善食人心的虫子。
元存勖之于我,简直和“恙”
无二。
所以,再次相遇,要想继续无恙,恐怕也不能够了。
他好像看出了我眼睛里隐含的神情,说道,“怎么,不欢迎我?”
“是客三分礼,怎么会不欢迎?何况你已经成了景元茗府的新东家,怎么能不欢迎?”
我道。
“你还是老样子,一点儿没变。”
元存勖看着我,深黑色的眸子更增了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。
“是人就会变,你我都会变。”
我的言词虽然是否定他的话,语气却还平静。
他点点头,“嗯,变老了。
人也许没老,但心老了。
不然怎么会放弃王家在沪上首屈一指的茶庄呢?”
我不愿做多解释,只想结束谈话,便道,“自然比不了元二少爷的雄心壮志,我只不过一个小女子,有何本事?如同手中的一杯水,端不起来,只好放下。”
“这么谦虚,不像你的风格。”
他抿了一口茶,带着几分嘲讽似的笑说道。
“你可曾听过,君子有三戒:少之时,血气未定,戒之在色;及之壮也,血气方刚,戒之在斗;及之老也,血气既衰,戒之在得。”
“戒?戒什么?你难道是在戒斗?——或是要跟我和谈?”
元存勖双手摊开,向后一靠,目中含笑。
我放下手中的茶,拿包起身,对他说道,“合同已经签完,没其他事的话你就自己在这里享受吧。
这里的好茶应有尽有。”
说完我便走了出去。
元存勖依旧一个人坐在那,双手环抱着脖子,向后靠着沙发,像是睡着了一般。
想起他耳根下的疤痕,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感——我应该不会心疼这种人的。
然而,我终于已经不再那么讨厌他。
第九十四章闲逛商场
出售了沪上最大的招牌店,又暂停了将近三分之一的门店,不少同乡商人都以为我是一个不懂生意的女流,在背后指指点点,蜚短流长。
对此,我也不去计较,果真做起小女人来,每日只是在家研究各种茶叶知识,偶尔读读旧日的书籍,闲来揣摩一下茶道,幻想着哪一天世界和平了,把王氏茶庄开到欧洲去——而那时,我只愿做康河边上的一个小店主。
一日,明曦从学校回来,要拉着我去南京路的百货商场看服装。
我很是纳闷,平时家里的衣服多是从制衣坊定制,她怎么突然心血来潮的要去百货商场?她只说家里的样式太土。
到了才知道,原来学校要表演现代剧节目,要求表演者统一着新式洋装。
“既然是洋装,为什么不借我的呢?”
我又不解。
“不行,你的又太“西洋”
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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