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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,吾儿也须得小心。”
“放心。”
“濛,走吧!”
濛点了点头,收拾好东西,跟着张仲一起向前走去,身为隶臣,他也是要服役的。
不过,因为腿脚不便,他倒是不用去拖石头。
他是打石头的。
说起打石头这样的事情,秦国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国家,张仲第一次见到打石的工具时,还很有些惊讶,因为,这东西,是铁制的。
材质比他腰间配的短剑还要好。
也是看到这些他才知道,原来,在战国时,铁的冶炼技艺便已经成熟到了能大批量产出的地步。
但秦国的匠人却很有意思,他们未曾将铁用于军队,也不曾将它们铸成兵器,而是用来做了农具,不仅仅打石头用的纤,锤,甚至锄头,犁,都是为铁所铸。
而战场上所用的兵器,却大多都是青铜铸造的。
张仲不太懂是为什么,在他的想法中,对于全民好战的秦国来说,兵器才应该是第一位的,毕竟,兵刃锋利,才能杀更多的敌人。
但对于秦国的黔首来说,这也算是好事,毕竟青铜太脆,并不适合用来耕地。
“我帮你。”
张仲看了看濛的背上,那是一个很大的背篓,里面是一些大锤,二锤之类的工具,数量种类不少,并且,这些工具都是实心。
其分量,就算以这个世界民夫的体质来说,也算不得轻了。
“不妨事,不妨事。”
濛连忙摆手,并将背篓的背带拉得更紧了一些,以防被张仲拉过去。
“背得动,背得动。”
张仲看了看头发已经花白的濛,最终还是没有多说。
这个时代的人,对于地位的认可,对于主仆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,他也没有什么想要解救天下隶臣妾的想法,便也听之任之了。
当然,这也和他处于主人的层面有关,若是换位,可能就是另一种想法了。
路不长,很快,张仲就到了昨天修路的地方。
一群壮汉已经在等着了,见得张仲到来,一个汉子笑着说道。
“仲哥儿,今日,你可是来得早了些。”
张仲也笑了笑,随口说道。
“已少了两人,工期吃紧,便不得不早。”
“今日里,汝等却不可再偷闲,须得加紧干活。”
话音刚落,就有人不服,大声说道。
“我等服役,可不曾有过偷懒。”
张仲侧头看了说话的人,偷没偷懒,你自己心里没有点数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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