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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然,小姑娘并不理他,呆呆愣了两秒,接着转身跑了。
冲回家,牢牢反锁住门,时晚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靠在门后,她屏息静气地听着楼道里的动静,确定楼上那个家伙没有追下来,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。
那究竟是什么人啊!
时晚思绪凌乱。
说是流氓倒也不是,可那散漫里带着轻佻和不经心的语气,着实不像什么正经人。
尤其是那只含着七分笑意三分野的黑眸,看上去危险得很。
惴惴不安之余,她又想起对方身上的鞭痕,一时间更加不知所措。
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时远志和向洁。
爸爸妈妈工作忙碌,一般没有什么大事,时晚不会让他们操心。
出乎意料的是,还没等她主动提起,今天没有加班提前回家的时远志夫妇反倒先说起了住在楼上的少年。
“那孩子是沈怡的儿子?”
饭桌上,平日里冷静内敛的向洁难得吃惊一回,语气愕然。
“是啊。”
时远志点头,往时晚碗里夹了一块排骨,这才继续说,“谁能想到,我还是才听同事说的。”
夫妻二人交换了一个有些伤怀的眼神,而时晚没听懂:“爸,你们在说什么啊?”
“也没什么......”
向洁的语气略显怅然,想了想,还是说道,“就是爸爸妈妈当年大学的一个老同学......”
二十年前大学生都金贵,时远志夫妇一毕业就被分配到研究所工作,同班同学沈怡也是如此。
接收她的不是别的地方,正是现在夫妻二人工作的研究所。
然而没过几年,沈怡就放弃了研究所的工作,听时远志办公室的老研究员说,仿佛是嫁给了大城市里某个有权有势的官家子弟。
按理说这是件好事,不过沈怡走得太突然,连交接工作都没做便匆匆离开,虽然那时风气淳朴,所里的人也免不了有些微词。
有说她攀高枝就忘本的,有说大学生心气高看不上穷地方的,不过随着时间流逝,慢慢没什么人提起。
直到十年前,早已为人母的沈怡在一个夜晚悄悄回到了青城。
没有联系任何一个曾经共事过的同事,等到人们发现沈怡,已经是第二天清晨。
她静静地飘在刚开冻的荷花池上,脸色惨白,早已救不回来。
“孩子还那么小呢。”
相比妻子,时远志要多愁善感一些,沉重地叹了口气,“有什么坎过不去,非要走这条路。”
“原来那孩子是在跪沈怡啊......”
向洁想得更远一点儿,也跟着叹气,“怪可怜的,这么小就没妈妈了。”
晚饭剩下的时间,时远志夫妇一直都在回忆沈怡的事,还商量着要不要抽空去看看住在楼上的贺寻。
毕竟当年曾经有过同窗情分,如今在一个家属院,照拂一下故人的孩子也是应当的。
时晚没有吭声。
听着父母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,想起少年身上的伤,她突然有些难过。
贺寻再度醒来时,天已经黑透。
没有关窗,家属院里的炒菜声、聊天声、小孩的打闹声尽数钻进屋内。
是寻常夏日傍晚会有的喧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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