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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把天和帝分说了)。
契、稷等因系上帝之子,所以其子孙得受命而为天子。
案:诸“神不歆非类,民不祀非族”
之义,自然和平民无涉的,用不着平民去祭。
其余如“山林、川谷、丘陵,能出云,为风雨,见怪物”
。
而且是“民所取材用”
的(《礼记·祭法》),虽和人民有关系,然因尊卑等级不可紊乱之故,也就轮不着人民去祭了。
宗教发达到此,神的等级愈多,上级的神威权愈大,其去一般人却愈远,正和由部族之长,发展到诸侯,由列国并立的诸侯,进步到一统全国的君主,其地位愈尊,而其和人民相去却愈远一样。
人,总是讲究实际的。
所敬畏的,只会是和自己切近而有关系的神。
日本田崎仁义所著《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及制度》说:古代宗教思想,多以生物之功,归之女性;又多视日为女神。
中国古代,最隆重的是社祭(《礼记·郊特牲》说:“惟为社事,单出里。
惟为社田,国人毕作。
惟社,丘乘共粢盛。”
单同殚)。
而这所谓社,则只是一地方的土神(据《礼记·祭法》,王、诸侯、大夫等,均各自立社),并不是与天神相对的后土。
《易经·说卦传》:离为日,为中女。
《山海经》和《淮南子》,以生日驭日的羲和为女神(《山海经·大荒南经》:“东南海之外,甘水之间,有羲和之国。
有女子,名羲和,方浴日于甘渊。
羲和者,帝俊之妻,生十日。”
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:“至于悲泉,爰止其女,爰息其马,是谓县车。”
)而《礼记·郊特牲》说,郊之祭,乃所以迎“长日之至”
。
可见以郊祭为祭天,乃后起之事,其初只是祭日;而祭日与祭社,则同是所以报其生物之功。
后来虽因哲学观念的发达,而有所谓苍苍者天,抟抟者地,然这整个的天神和整个的地神,就和人民关系不切了,虽没有政治上“天子祭天地”
的禁令,怕也不会有什么人去祭它的。
日月星辰风雨等,太多了,祭不胜祭;亦知道其所关涉者广,用不着一地方去祭它。
只有一地方的土神,向来视为于己最亲的,其祭祀还相沿不废。
所以历代以来,民间最隆重的典礼是社祭,最热闹的节场是作社。
还有所谓“八蜡之祭”
,是农功既毕之后,举凡与农事有关之神,一概祭飨它一次(见《郊特牲》)。
又古代视万物皆有神,则有所谓中霤,有所谓门,有所谓行,有所谓户,有所谓灶(均见《祭法》)。
此等崇拜,倒也有残留到后世的。
又如古代的司命,是主人的生死的(司命亦见《祭法》。
《庄子·至乐》云:“庄子之楚,见髑髅而问之。
夜半,髑髅见梦。
庄子曰:吾使司命复生子形,为子骨肉肌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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