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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然也认出了她。
去年初冬的一件往事被清楚地回忆起来。
那天蓝脸牵着我去县城驮盐,回来的路上,遇到了这个王乐云。
她托着沉重的大肚子,坐在路边呻吟。
她穿着一件蓝制服,因为肚子太大,制服下边的三个扣子敞开着。
她戴着一副白边眼镜,面皮白净,一看就知道是个吃公家饭的。
她看到我们,如同看到救星,艰难地说:大哥,行行好,救救我吧……‐‐你是哪里的?这是怎么啦?‐‐我叫王乐云,是区供销合作社的,我要去开会,本来还不到日子,可是……可是……‐‐我们看到了歪倒在路边枯糙中的自行车,知道了女人面临的险境。
蓝脸急得转圈,搓着手说:我能帮你什么呢?我该怎样帮你?‐‐驮我去县医院,快。
‐‐主人卸下我背上那两袋盐,脱下身上的棉袄,用绳子揽在我的背上,然后,搬起女人,放在我背上。
同志,你坐稳了。
女人手抓着我的鬃毛,低声呻唤着。
主人一手扯着缰绳,一手揽着那女人,对我说:老黑,快跑。
我奋蹄,我很兴奋,我已经驮过许多东西,盐,棉花,庄稼,布匹,还从来没驮过女人。
我撒了一个欢,女人的身体摇晃着歪在我主人的肩上。
稳住步子,老黑!
主人命令着。
我明白,老黑明白。
我快步疾走,同时努力保持着身体的平稳,宛如行云流水,这就是驴子的长处。
马只有飞奔,腰背才会平稳,驴善疾走,跑起来反而颠簸。
我感到这事儿很庄严很神圣,当然也很刺激,这时候我的意识介于人驴之间,我感到有温暖的液体浸透棉袄并濡湿了我的脊背,也感到从那女人头发梢滴下来的汗水落在我的脖子上。
我们离开县城原本只有十几里路,而且我们走的是一条近路,路两侧荒糙没膝,一只野兔子仓皇冲撞在我的腿上。
好,就这样到了县城,进了人民医院。
那年代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真好。
主人站在医院大门口大声吼叫:快来人哪,救命啊!
我也不失时机地嘶鸣起来。
立刻就有一群身披白大褂的男女从屋子里跑出来,将那女人抬进屋去。
那女人一下驴,我就听到从她的裤裆里传出了哇哇的叫声。
回来的路上,主人闷闷不乐,瞅着那件被弄脏的棉衣他嘟嘟囔囔。
我知道主人迷信思想很重,错以为产妇的东西肮脏晦气。
到达与女人相遇的地方,主人皱着眉头,青蓝着脸说:老黑,这算什么事?一件新棉袄,就这样报了废,回家怎么跟内当家的交代?‐‐啊噢,啊噢,我有点幸灾乐祸地大叫着,主人的狼狈相让我很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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