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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喜欢她的蠢。
这种喜欢我喜欢到不行反倒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蠢;这种为我着想到极致,感觉怎么做好像都不妥帖反而不知该怎么做的蠢。
不过,像我这样的可能也是一种蠢。
冷酷的蠢,自私的蠢,愚昧的蠢。
所以我们两个命中注定就应该在一起。
不是吗?
见家长比我想象中要好的太多太多,估计他们都觉得我是直的,被她掰弯了,所以言行格外的为&ldo;我&rdo;着想,生怕我嫌弃他们家晴朗。
一家子都很可爱。
但我怎么可能嫌弃她?她热情,勇敢,温柔体贴,专一痴情,温暖明亮,还富有责任感。
我怎么会嫌弃她?
当他爸爸把我叫过去,告诉我让我好好对&ldo;我&rdo;的时候。
这种感激达到了巅峰。
我想,我前半生大的运气都攒到现在,就是为了让我遇到她。
遇到她之前有多苦,遇到她之后就有多甜。
人生有时还是很公平的不是吗?
我可能真的爱上她了,不是喜欢,不是占有,也不是感激,更不是因为喜欢她喜欢我而喜欢她。
而是一种更为单纯,更为直接的冲动。
这种冲动,让我无所适从,让我变得脆弱,却也让我变得强大无匹。
这样的感觉暂时驱散了我的不安和恐惧,也让我发自内心的感激。
第一回想要去相信一次永远,第一回想要不顾一切的去爱着这么一个人……
十年后
我停下手中的笔,将这本写了许多年的厚厚的日记,丢到箱子里锁上。
看着客厅里的晴朗和两个孩子。
嘴角忍不住的上扬。
&ldo;你今天好像特别高兴。
&rdo;
我接过她手中的外套挂在衣架上&ldo;是啊,特别高兴。
&rdo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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