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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秋的天气不算太热,正适合穿风衣。
米白色的风衣下摆直到膝盖,浅蓝色的牛仔裤衬出一双比例优越的美腿——很多人腿长全靠身高堆,而林深时不仅高,小腿还要比大腿长一截,就显得整个人格外高挑,比之男模也毫不逊色。
他个子高,身材好,随便一件衣服也能穿出衣架子的感觉——孙灼还当着其他董事的面开过玩笑,说公司旗下的男装品牌哪儿还用得着找明星代言,直接让林总上去拍广告就是了。
林深时缓步走下楼梯,抬起的每一脚都像小猫爪踩在简鹿心上似的,浑身酥痒得不行。
究其原因,是林深时大学毕业后就很少这样打扮。
他总是认为每个人在人生不同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表现和风格。
比如男孩可以穿球鞋,背着超级英雄的书包;少年则应该一身干净的衬衫,拥有独属于这个年龄段的青涩感;而像他这样已经进入社会的工作者,就要西装革履,严谨端庄。
所以即便是简鹿,也是第一次看到27岁、成熟理性的林深时,穿得像一个大学生——像八年前简鹿初见他时,那种干净和令人心动的感觉。
八年前的简鹿,同样的自卑,同样的普通,把他放进学生堆里,除了身高凸出,就再也没有任何记忆点。
那个时候他大二,在同级的同学眼里,评价就是大高个,老实人,名字挺好听的。
所谓老实,就是看简鹿脾气好,把自己的事都丢给他做,闯的祸都给他背锅,末了最多不过拍个肩膀,敷衍的说一句“谢了兄弟,够义气”
——女生是不找简鹿帮忙的,她们更喜欢长得帅的小哥哥,比如………那个开学头一天就被传爆整个q大的大一新生,林深时。
简鹿是在宿舍泡脚的时候听几个室友提起这个名字的,他上铺的小胖抓了一把瓜子壳让简鹿帮他扔掉,顺口问了一句:“哎简鹿,你知道那个大一的林深时不?”
简鹿接过瓜子壳丢到脚边的垃圾桶里,摇了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
小胖躺回床上,压得整张床嘎吱嘎吱响,像马上就要闪架了一样。
“我听那些女生说的,据说是个高富帅。
真羡慕,我爸当年咋就没去山东挖煤给我整个矿。
啧啧啧,这人和人就是没法比。”
“还好吧,他名字挺好听的。”
简鹿双脚互相搓着,荡得塑料桶里的热水哗啦响。
寝室长恰好进来,听到他们的对话开了个玩笑:“哎小胖你别说,我听你喊完林深时又喊简鹿,突然想起了一句诗。”
简鹿抬起头好奇的看着他:“什么?”
“就李白的那首啊!”
“林深时见鹿,溪午不闻钟………”
简鹿不自觉的念了出来,寝室长拍手笑道:“对对对,就是这首,林深时见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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