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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说大禹治水时,曾娶涂山氏女为后,生子启。
而涂山氏女是狐精,她的脚就很小;又有传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,或说是雉精变的,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,就用布帛裹了起来。
由于妲己受宠,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,把脚裹起来。
民间也有起源于隋朝的说法。
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,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。
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。
她痛恨炀帝暴虐,就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、宽一寸的莲瓣小刀,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,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。
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,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。
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,召她近身,想玩赏她的小脚。
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,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。
隋炀帝连忙闪过,但手臂已被刺伤。
吴月娘见行刺不成,就投河自尽了。
经过这一风险之后,隋炀帝下旨:日后选美,无论女子如何美丽,裹足女子一律不选。
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,便纷纷裹起脚来。
因此,女子裹脚之风日盛。
缠足始于五代之说,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。
李后主的嫔妃美丽多才,能歌善舞,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,用珠宝绸带璎珞装饰,命她以帛缠足,使她的脚纤小屈上做新月状,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,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。
到宋代时,已经有缠足的记载了。
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《菩萨蛮》一词:
涂香莫惜莲承步,长愁罗袜凌波去;
只见舞回风,都无行处踪。
偷立宫样稳,并立双跌困;
纤妙说应难,须从掌上看。
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。
到南宋时,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,甚至南宋末年时,&ot;小脚&ot;已成为妇女的通称。
陆游在《老学庵笔记》中写道:宣和末好鞋底尖,以二色合成,名错到底。
但在南宋时代,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,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。
第35节:三寸金莲的故事(2)
蒙古族入主中原之后,他们不缠足,但也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,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。
这样,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盛行,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。
明朝时期,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。
这时期,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,女子小脚不但要小,要缩至三寸,而且还要弓,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。
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,起初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。
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禁止了,到康熙七年(1668年)只好罢禁。
正因为此,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,社会各阶层的女子,不论贫富贵贱,都纷纷缠足。
甚至远在西北、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。
在当时,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,都以女子大脚为耻,小脚为荣。
&ot;三寸金莲&ot;之说深入人心,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,以致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,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&ot;抱小姐&ot;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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